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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出台两项奖励制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开展

2013年04月19日 10:16:4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杰

亮点黔西南 为确保实现人口计生中“双降”目标,兴义市在进一步强化后进促进、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同时,今年又出台了有奖举报制度和推迟生育奖励制度两项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早婚、早孕、应上环未上环、应结扎未结扎、漏报政策外出生个案实行有奖举报:举报1例早婚对象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举报1例夫妇双方或其中一方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1例非婚政策外生育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1例无特殊原因应上环未上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举报1例无特殊原因应结扎未结扎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二女户每例奖励700元);举报1例政策外一孩、政策外二孩、政策外多孩出生漏报经核查属实的,分别奖励举报人100元、200元、300元。

 

建立推迟生育奖励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自愿推迟生育(不育不孕的除外)并与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推迟生育合同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推迟1年生育的,奖励1000元;推迟2年生育的,奖励2000元;推迟3年生育的,奖励3000元;推迟4年及以上生育的,奖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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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出台两项奖励制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开展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4月19日 10:16:47 | 李杰

亮点黔西南 为确保实现人口计生中“双降”目标,兴义市在进一步强化后进促进、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同时,今年又出台了有奖举报制度和推迟生育奖励制度两项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早婚、早孕、应上环未上环、应结扎未结扎、漏报政策外出生个案实行有奖举报:举报1例早婚对象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举报1例夫妇双方或其中一方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1例非婚政策外生育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1例无特殊原因应上环未上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举报1例无特殊原因应结扎未结扎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二女户每例奖励700元);举报1例政策外一孩、政策外二孩、政策外多孩出生漏报经核查属实的,分别奖励举报人100元、200元、300元。

 

建立推迟生育奖励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自愿推迟生育(不育不孕的除外)并与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推迟生育合同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推迟1年生育的,奖励1000元;推迟2年生育的,奖励2000元;推迟3年生育的,奖励3000元;推迟4年及以上生育的,奖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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