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开展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4月22日起至9月15日止,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规范互联网商品交易秩序,净化互联网购物环境,推动全州网络商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对本地网络市场主体进行清查登记,摸清全州网络经营主体底数、所在行业和经营类别,加强网站备案,建立健全本地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档案。
二是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检查,重点检查其经营资格和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指导互联网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促进网络经营企业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网店经营者及商品信息的监管,建立对网店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抽检制度并开展抽检活动。
三是加大网络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监控,增加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的巡查频次,及早发现问题,减少网络消费纠纷。
四是加大对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本地网络商品交易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较轻的,加强教育指导,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对经教育拒不改正或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后果影响大的,依法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
五是广泛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法律宣传,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向社会宣讲假冒伪劣商品的影响和危害,帮助网络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网络购物意识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方案》要求,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网络监管技术执法保障,加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平台的操作和运用,及时配备电子数据证据取证专用设备,规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长期网络监管机制,推进网络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建设工作。
四要加强与当地通信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构建协作机制,共同参与打击互联网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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