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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乌沙派出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贵州唯一(图)

2013年05月10日 08:37:00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强

 

图为北京主会场颁奖仪式。(视频截图)

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克华,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参加兴义分会场会议

 

    亮点黔西南讯 5月9日下午,公安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公安部主会场召开,黔西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克华,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团市委各部门代表及市局部分青年民警在兴义市公安局分会场参加此次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兴义市公安局乌沙派出所作为贵州省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乌沙派出所教导员刘朝峰赴京领奖。此次命名表彰,标志着兴义市公安局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兴义市公安局乌沙派出所把“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与平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全体民警齐心协力,团结拚搏,开拓进取,克难勇进,促进发展,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发展作出艰辛努力,取得良好的效果。2011年在“清网行动”中成绩显著被市局授予集体嘉奖;2011年度因工作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10月25日被省厅和共青团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2011年度被省厅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并被省厅评为2009-2011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12年被省厅授予“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打击三电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因连续三次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并保持至今而荣立集体二等功。

    表彰会首先宣读了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公安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德决定》及《至全国青年民警的倡议书》,并为获奖集体代表颁发牌匾,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任贺军科作讲话。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李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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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乌沙派出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贵州唯一(图)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5月10日 08:37:00 | 李强

 

图为北京主会场颁奖仪式。(视频截图)

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克华,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参加兴义分会场会议

 

    亮点黔西南讯 5月9日下午,公安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公安部主会场召开,黔西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克华,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团市委各部门代表及市局部分青年民警在兴义市公安局分会场参加此次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兴义市公安局乌沙派出所作为贵州省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乌沙派出所教导员刘朝峰赴京领奖。此次命名表彰,标志着兴义市公安局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兴义市公安局乌沙派出所把“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与平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全体民警齐心协力,团结拚搏,开拓进取,克难勇进,促进发展,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发展作出艰辛努力,取得良好的效果。2011年在“清网行动”中成绩显著被市局授予集体嘉奖;2011年度因工作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10月25日被省厅和共青团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2011年度被省厅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并被省厅评为2009-2011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12年被省厅授予“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打击三电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因连续三次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并保持至今而荣立集体二等功。

    表彰会首先宣读了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公安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德决定》及《至全国青年民警的倡议书》,并为获奖集体代表颁发牌匾,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任贺军科作讲话。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李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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