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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林业局切实抓好“和谐四区”建设工作 

2013年05月15日 11:42:1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天亮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兴义市关于“和谐四区”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抓好“和谐四区”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兴义市林业局“和谐四区”工作,近日,黔西南州兴义市林业局六举措施推进林业“和谐四区”工作,为兴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和谐四区”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林业“和谐四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局长穆富国担任组长,副局长王登猛、贺寿琦、纪检组长朱国富、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廷富任副组长,林政综合执法大队、检疫站、森防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秘股,贺寿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形成由组长亲自抓,副组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面推进“和谐四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和谐四区”学习、提高建设意识 ,从领导干部带头抓起,制定了每两周学习一次的制度,安排“和谐四区”建设,参加黔西南州林业局组织的林业综合执法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向基层林业站培训,增强和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和谐四区”建设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工作,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和谐四区”意识和参与,市林业局局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抓了“平安林区建设“宣传活动。从进入防火期以来林业综合执法成员在全市乡镇办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发放《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执法宣传手册,特别是白蚁防治宣传,兴义市林业局发放防治手册5000余份,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接受市民咨询近万人次,解答群众1000余题。使执法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上报信息向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通报执法情况,采取多措并举,分头并进,不断将宣传工作引向深入。结合禁毒、安全生产、矿区普法等宣传工作的开展,将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四是抓队伍建设,为及时掌握林业“和谐四区”建设人员的思想动态,市林业局开展了谈心交心、队伍点评等交流、自查活动,以全市开展的干部队伍“五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贯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有力地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五是抓综合“和谐四区”建设质量提升,为全面推进 “和谐四区”建设水平,市林业局严格“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林业“和谐四区”建设要抓好八个到位,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要到位、项目建设上认识到位、工程项目造林质量上到位、木材管护上到位、森林防火工作到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到位、四创工作上到位、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便民为民服务工作上到位)。并将“和谐四区”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考评,作为年终评优和先进等依据,促进了质量“和谐四区”建设的提高。
  
    六是强化源头管理,促进“和谐林区”建设,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全市林业发展也随之变化,农村各种新的经济林的兴起,使林业发展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这给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林区治安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市林业局以强化源头监管来促进林区平安。及时组织全市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业主进行学法培训,要求他们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服从管理;对全市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不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批评教育,对无证加工的企业给予坚决的取缔;调动乡镇林业站的密切配合,强化林区采伐作业场地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了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全市共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4起,收讫植被恢复费187.7976万元,占林地13.7809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13.7809公顷;清理违法占用林地12起,下达《兴义市林业局对矿山停工通知》12起,《兴义市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处罚停工通知书》12起,处罚罚金277000元。根据市委政府安排,全市分别于2012年4月和7月开展两次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检查,规范企业活动,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由森林公安局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共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93家;依照《贵州省植物检疫条例》在2012年10月由兴义市森林病虫害检疫站负责开展苗木花卉产地检疫,共产地检疫41家;三是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4月由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照《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和配合兴义市公安局“天网行动”检查全市有关餐馆26家。 在“安商百日行动”兴义市林业局为了全面完成后发赶超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管理,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做到“八个不让”:一是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二是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三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四是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漏;五是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是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是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败坏;八是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通过“八个不让”要求,使战斗在林业战线上的干部职工 深入基层一线、贴近群众生活,以身作则,诚心诚意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林业干部队伍。(李天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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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林业局切实抓好“和谐四区”建设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5月15日 11:42:12 | 李天亮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兴义市关于“和谐四区”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抓好“和谐四区”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兴义市林业局“和谐四区”工作,近日,黔西南州兴义市林业局六举措施推进林业“和谐四区”工作,为兴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和谐四区”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林业“和谐四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局长穆富国担任组长,副局长王登猛、贺寿琦、纪检组长朱国富、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廷富任副组长,林政综合执法大队、检疫站、森防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秘股,贺寿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形成由组长亲自抓,副组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面推进“和谐四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和谐四区”学习、提高建设意识 ,从领导干部带头抓起,制定了每两周学习一次的制度,安排“和谐四区”建设,参加黔西南州林业局组织的林业综合执法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向基层林业站培训,增强和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和谐四区”建设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工作,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和谐四区”意识和参与,市林业局局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抓了“平安林区建设“宣传活动。从进入防火期以来林业综合执法成员在全市乡镇办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发放《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执法宣传手册,特别是白蚁防治宣传,兴义市林业局发放防治手册5000余份,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接受市民咨询近万人次,解答群众1000余题。使执法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上报信息向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通报执法情况,采取多措并举,分头并进,不断将宣传工作引向深入。结合禁毒、安全生产、矿区普法等宣传工作的开展,将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四是抓队伍建设,为及时掌握林业“和谐四区”建设人员的思想动态,市林业局开展了谈心交心、队伍点评等交流、自查活动,以全市开展的干部队伍“五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贯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有力地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五是抓综合“和谐四区”建设质量提升,为全面推进 “和谐四区”建设水平,市林业局严格“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林业“和谐四区”建设要抓好八个到位,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要到位、项目建设上认识到位、工程项目造林质量上到位、木材管护上到位、森林防火工作到位、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到位、四创工作上到位、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便民为民服务工作上到位)。并将“和谐四区”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考评,作为年终评优和先进等依据,促进了质量“和谐四区”建设的提高。
  
    六是强化源头管理,促进“和谐林区”建设,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全市林业发展也随之变化,农村各种新的经济林的兴起,使林业发展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这给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林区治安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市林业局以强化源头监管来促进林区平安。及时组织全市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业主进行学法培训,要求他们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服从管理;对全市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不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批评教育,对无证加工的企业给予坚决的取缔;调动乡镇林业站的密切配合,强化林区采伐作业场地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了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全市共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4起,收讫植被恢复费187.7976万元,占林地13.7809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13.7809公顷;清理违法占用林地12起,下达《兴义市林业局对矿山停工通知》12起,《兴义市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处罚停工通知书》12起,处罚罚金277000元。根据市委政府安排,全市分别于2012年4月和7月开展两次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检查,规范企业活动,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由森林公安局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共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93家;依照《贵州省植物检疫条例》在2012年10月由兴义市森林病虫害检疫站负责开展苗木花卉产地检疫,共产地检疫41家;三是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4月由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照《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和配合兴义市公安局“天网行动”检查全市有关餐馆26家。 在“安商百日行动”兴义市林业局为了全面完成后发赶超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管理,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做到“八个不让”:一是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二是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三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四是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漏;五是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是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是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败坏;八是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通过“八个不让”要求,使战斗在林业战线上的干部职工 深入基层一线、贴近群众生活,以身作则,诚心诚意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一支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林业干部队伍。(李天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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