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城区30名教师下乡支教 助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黄草办教师队伍现状,6月13日,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办出台《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教师轮岗交流(支教)工作实施方案》,拟安排30名教师参加2013年教师轮岗交流、支教工作。本次轮岗交流、支教时间为2013年8月—2014年8月。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该办要求,所有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都要分期分批进行交流。其中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夫妻双方在同一学校工作的,原则上应交流一方。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
据悉,为鼓教师参与轮岗交流,该办规定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对参与教师交流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凡“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另外,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因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正常工作的,或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或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年度轮岗交流。(张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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