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质监局四举措推动“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质监局以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法制理论学习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法治质监新局面。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以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法制宣传小组深入企业、深入农村,以与公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小作坊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一把手”负责制,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推动“六五”普法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按照考核评议办法,配合市政府组织的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建立赏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同时把普法考核内容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规定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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