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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 助推审判工作质效提升

亮点黔西南 为使审判工作不断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兴义市人民法院从2009年上半年起,就启动局域网建设,并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法院专网,将案件的审理流程进行数字化管理,取代旧有手工书写、跑腿传递等办案方式,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和法院日常工作的信息化,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使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一、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兴义市人民法院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建设始于2009年5月。从2009年5月至2013年6月,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兴义市人民法院先后投入资金200余万元,购买了180余台电脑、30余台复印机、20余台扫描机和服务器、UPS主机、交换机、投影仪、数字电视、音响设备等,并安装了北京清华紫光公司设计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2009年11月在院机关开始试行网上办公。2010年6月完成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三级专网的搭建工作,同时也实现了本院机关和九个派出法庭的VPN专线联接。2011年元月,正式施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信息发布”制度。2012年10月中旬,兴义市人民法院外网网站正式建成并开通;10月下旬,完成了九个派出法庭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的安装;10月底,完成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实现了院机关审判区、办公区、住宿区全面摄像监控的目标。2013年上半年,兴义市人民法院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进行了升级换代。

 

二、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案件全程网络操作基本得以实现。从2011年元月起,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托内部局域网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主要是以大立案、庭长办公系统、领导决策系统、法官辅助系统的模式为基本流程),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分案、排期、庭审,执结、裁判文书签发等方面全部通过网络运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和全程有效监督目标,实现了案件流程的网络化、审判活动的透明化和案件数据的数字化管理目标。

 

 如: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实行微机分案,排期开庭。即立案人员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录入电脑以后,微机根据各承办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目前手中未结案件的数量,自动排定承办法官,杜绝了过去法官拣案办,当事人挑法官审案的现象,优化了司法环境,净化了社会风气,从程序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二)网上办公基本得以实现。从2010年元月起,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始试行院内通知、文件、简报、信息等均通过局域网网络发布制度,一般不再印发相应纸质材料;2011年元月起,就全面推行网上办理院内公文和管理会务,裁判文书等各种文件的签发和会务信息发布等全部在网上运作。2011年4月13日下午,兴义市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在本院科技法庭成功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分别羁押于兴义监狱、瓮安监狱、安顺监狱、金西监狱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这是全国首例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远程四地开庭审理案件,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2012年11月起,九个派出人民法庭当庭宣判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的裁判文书通过局域网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就可以将裁判文书直接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减轻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通过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节约了经费,降低了办公成本。

 

(三)强化了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托内部局域网对案件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每起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庭审、讨论、决定、制作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呈现在网上,办案职权、责任、时限和要求也公布在网上,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等根据权限对案件办理情况随时监督,有效地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不仅如此,网络系统还对承办法官从何时接收案件到案件何时办结,管理系统均记录在案。如果有哪一件案件快到审结期限而仍然没有办结,系统会自动生成黄色警示报告。一进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直在跳动的提示信息。今天新收了哪些案件,哪些案件需要分案、排期、开庭、哪些案件还有几天就超期等情况,系统都会进行提示。与此同时,为确保案件网络操作的规范化,兴义市人民法院在使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时,明确了每名干警的权限,并为每名干警设置了用户名和密码,当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时,干警只能在相应的权限内进行操作。比如:立案庭的人员只能在大立案这一页面上进行案件基本信息的录入和分案操作。

 

总之,只要根据相应管理权限点击进入信息系统,就能及时得知每一个审判人员所审理案件的中止、延长、鉴定、结案日期、结案方式等情况的准确信息。所以,信息化技术在审判中的应用,提高了案件审理过程的监督力度,增强了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书记员只能进行案件送达、排期开庭的操作。 

 

三、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于2009年5月,就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力量等方面对信息化建设给予全力支持。同时,院党组还多次向全院干警深入分析信息网络技术对法院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重要作用,并聘请专业人员对干警进行操作上的培训,使干警们亲身感受依托高科技手段给审判工作所带来的便捷。现在,干警已经习惯每天一到办公室便打开电脑看看有什么工作提示,看看院里面又公布了什么信息等,干警们一致认为,还是在网上办案比较方便、快捷,一份文书不用再楼上楼下来回跑了。

 

信息化建设中的“网上办案”系统的高效便捷对办案人员的传统办案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促进了干警科技创新理念的生成。干警自主学习新科技、用科技已经成为常态,提高了干警科技文化素质。同时,系统的自动亮灯提示功能,绿灯亮起,安全通过;黄灯亮起,温馨提醒;红灯亮起,督促整改。这样对案件的办案进程自动提示,督促了办案人员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工作,防止案件超时限审理问题的发生,增强了干警的时间效率意识,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确保信息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部门和上级法院汇报,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自2009年5月开始信息化网络建设以来,兴义市人民法院已投入专项资金超过200多万元,确保了信息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浪费,避免盲目建设。信息化建设因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技术密集程度高,设备更新换代快,建设需要不断投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兴义市人民法院一方面从自身实际出发,在选择技术方案和采购大型技术设备时,量力而行、厉行节约,戒除不切实际的“一步到位”思想和攀比心理,另一方面考虑技术应用的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

 

(四)提高网络的使用率。信息化建设不能只建不用,为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兴义市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网络的使用率。如:对全院干警进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干警由本院的技术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直到考核合格为止;对书记员的打字速度进行测试,要求达到至少每分钟60个字的录入速度,强化了书记员庭审记录的能力;对需要领导签发的公文一律按照内部公文流转系统操作或者在内网上发电子邮件;文件或法律文书是手写稿的领导一概不签发;各部门或个人因没有看到内网上的通知、信息而耽误工作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通过这些措施来促使干警提高计算机应用技能,增强了干警信息化办公的意识,从而扩大网络的使用率。

 

(五)加强保密工作,强化制度建设,确保网络安全运行。信息化建设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为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兴义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兴义市人民法院对网络运用作了严格规定。如:严禁干警利用U盘在内、外网电脑上交叉使用;为确保数据信息不被有意或无意的篡改、掠取或泄露,坚持内外网分隔管理,在物理连接上确保了内网与外网绝对的隔绝,确保了联网数据保密安全,有效地避免了系统崩溃造成数据信息丢失的情况发生。同时,院纪检监察部门还积极宣传,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保密法》和观看有关泄密典型案例,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今后,兴义市人民法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法庭建设,大力推广远程审判工作经验;二是运用裁判文书制作和纠错系统,统一和规范裁判文书样式,在刑事裁判文书制作和纠错系统中,探索融入量刑规范化,减少文书差错,提高文书制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在司法公开方面的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审判信息化管理,实现指标自动生成、分析和排名,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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