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劳动监察局为11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1万余元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劳动监察局接到州信访局通知,普安县楼下镇嘉龙煤矿10余名工人反映工资被拖欠。接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会同州仲裁院同志前往调查处理。
经查,2013年7月20日至23日,普安县楼下镇嘉龙煤矿李金光等10余人到普安县政府和州政府上访,要求矿方给付被拖欠工资,普安县组成由县委办、安监局、劳动监察大队以及楼下镇政府组成调处组调解处理,但是由于矿方和工人对于具体工资数额和务工补贴等的分歧较大(嘉龙煤矿同意给付工时577个,单个工130元给付工资,但是工人要求每个工270元,并解决每个人路费500元),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了解情况后,州劳动监察局协调州仲裁院、普安县劳动监察大队、普安县信访局、楼下镇政府、嘉龙煤矿、工人代表组成协调小组展开工资协调。经过近8小时的协商,双方于7月27日晚达成协议,矿方按照577个工时,每个工时200元支付工人工资,并商定于次日下午六点前由普安嘉龙煤矿给付李金光等务工人员工资。随后,在州劳动监察局的组织监督下,嘉龙煤矿给付李金光等11人拖欠工资共计11.856万元,领到拖欠的工资,工人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并对现场的劳动监察员表示感谢说:“衷心感谢你们为民工办实事”。
(谢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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