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丰都新区建设于2013年3月启动建设,自动工建设以来,土地征收款、房屋拆迁、林木、田埂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款项已逐步发放。为严肃财经纪律,兴义市丰都街道办成立检查组,对各村、组上述补偿款项资金已发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在本次检查中,将重点督查丰都新区在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收款、房屋拆迁、林木、田埂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款项的发放情况,使这些款项真正发放到群众手中并惠及于民。工作中,要求各村8月20日—9月10做好自查和帐务登记,并写出自查报告于9月10日前交丰都财政分局。9月11日—9月30日丰都街道办组织检查组成员,到各村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将检查情汇总后书面向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检查出问题的村限时整改,并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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