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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到兴义调研“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2013年08月29日 13:58:52来源:兴义市新闻中心 作者:曾正波

图为黄平副主任在州人口计生委主任梁龙甫,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下在万峰林街道办上纳灰村调研。

       8月28日,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平率队到兴义调研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开展情况,州人口计生委主任梁龙甫,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张玉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荷兰云,市政协副主席、万峰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望江陪同调研。

       在州市黄平有关领导陪同下,黄平来到万峰林街道办上纳灰村,实地了解村一级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情况。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是把政府和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其基本内容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群众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政策生育、节育、接受服务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相互守信,通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开展,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社会创新管理模式。
 
        在万峰林街道,黄平与州、市有关领导和基层计生干部座谈,详细了解“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黄平指出,“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困境较为适当的有效举措。做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重视,提高认识,统筹推动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配合督促群众履行承诺;乡镇、村(居)要广泛宣传,让群众明白签订诚信承诺书后的义务和权力,选好评议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黄平强调,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省委17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对政策外生育户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各级各部门应当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落实好公共普惠政策的“加减法”,让“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成为强化群众自觉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
 
         黄平强调,抓好“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必须紧扣“六个环节”,缺一不可。一是党政要高度重视。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核心作用,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部门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及考核奖惩,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二是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出台对诚信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对失信家庭实行制约、处罚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把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情况和诚信承诺履行情况,作为部门提供服务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实行首位查验,对诚信履约的对象优先办理,并兑现优先优惠政策,对没有履行承诺、村(居)两委没有为其出具诚信计生证明的对象,暂缓、暂停或降低标准办理,并督促其履约。三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要广泛宣传开展“双诚信·双承诺”的目的和意义,将工作的程序、内容、目的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群众参与到位;四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村支两委要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好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确保其合法性、权威性;五是要充分发挥三个小组的作用。要召开村(居)民大会,与村(居)民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并由村民在诚信计生会员中推选“双诚信·双承诺” 民主评议小组、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六是要严格兑现诚信协议。要求群众诚信,政府必须首先诚信,对认真履行义务的,必须严格兑现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对不履行义务的,必须坚决兑现制约、处罚政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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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到兴义调研“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兴义市新闻中心 | 2013年08月29日 13:58:52 | 曾正波

图为黄平副主任在州人口计生委主任梁龙甫,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陪同下在万峰林街道办上纳灰村调研。

       8月28日,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平率队到兴义调研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开展情况,州人口计生委主任梁龙甫,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洋,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张玉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荷兰云,市政协副主席、万峰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望江陪同调研。

       在州市黄平有关领导陪同下,黄平来到万峰林街道办上纳灰村,实地了解村一级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情况。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是把政府和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其基本内容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群众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政策生育、节育、接受服务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相互守信,通过“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开展,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社会创新管理模式。
 
        在万峰林街道,黄平与州、市有关领导和基层计生干部座谈,详细了解“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黄平指出,“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困境较为适当的有效举措。做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重视,提高认识,统筹推动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配合督促群众履行承诺;乡镇、村(居)要广泛宣传,让群众明白签订诚信承诺书后的义务和权力,选好评议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黄平强调,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省委17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对政策外生育户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各级各部门应当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落实好公共普惠政策的“加减法”,让“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成为强化群众自觉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
 
         黄平强调,抓好“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必须紧扣“六个环节”,缺一不可。一是党政要高度重视。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核心作用,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部门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及考核奖惩,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二是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出台对诚信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对失信家庭实行制约、处罚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把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情况和诚信承诺履行情况,作为部门提供服务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实行首位查验,对诚信履约的对象优先办理,并兑现优先优惠政策,对没有履行承诺、村(居)两委没有为其出具诚信计生证明的对象,暂缓、暂停或降低标准办理,并督促其履约。三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要广泛宣传开展“双诚信·双承诺”的目的和意义,将工作的程序、内容、目的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群众参与到位;四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村支两委要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好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确保其合法性、权威性;五是要充分发挥三个小组的作用。要召开村(居)民大会,与村(居)民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并由村民在诚信计生会员中推选“双诚信·双承诺” 民主评议小组、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六是要严格兑现诚信协议。要求群众诚信,政府必须首先诚信,对认真履行义务的,必须严格兑现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对不履行义务的,必须坚决兑现制约、处罚政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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