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地方海事处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及旅游的中心,全市负责安全监管的水域面积185.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一湖(万峰湖)五库(鲁布格、兴西湖、毛粟寨、木浪河、围山湖)二河(黄泥河、马岭河),通航河流里程253.37公里,涉水乡镇18个、行政村44个、村民组89个;辖区有港口3个,码头7座,渡口4道、便民码头23道;有各类船舶1627艘。水域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兴义市地方海事处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事工作得到省、州海事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海事局关于《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指导意见》,树立“四型海事”形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展活动,兴义海事工作基本实现了由“管制型海事”向“服务型海事”的转变,兴义水域安全监管连续五年实现了“零事故”目标。
认真制定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创新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今年年初,兴义市地方海事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深入开展“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并将方案以“兴海事〔2013〕24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涉水乡镇(办)、海事所、水上搜救中心等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学习内容、目标任务,重点是破解水上管理难点,打造水上工作亮点,形成人人树立“四型海事”理念、人人参与“四型海事”建设的良好局面,推进海事工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兴义市2015年提前全面实现小康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水上交通运输保障。
完善规章制度落实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兴义市地方海事处在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及市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制定完善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红白喜事集中乘船管理制度》、《安全例会信息通报制度》、《执法首问责任制度》、《执法人员过错追究制度》等等二十余种制度规定,充分利用规章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理辖区水域,使各项海事工作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海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促进海事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
念好“加减乘除”四字经
说起兴义市地方海事处,业外很多人士都不知道“海事处”是做什么工作的。针对这一实际,在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政务公开栏、展板、标语、媒体、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出展板6期,组织下乡宣传20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在重点涉水乡镇组织村组干部群众、船主参加的安全知识培训16期,受训人数1500人余次。通过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州、市颁发的有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效开展了船舶检验技术规范,水上救助演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发布航行通告,办理船舶登记,组织船员培训、考试、核发和管理船员适任证书等等活动,使海事工作的知名度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得到了大大提高。自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兴义市地方海事处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念好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加减乘除”四字经。“加”就是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减”就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千方百计减少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乘”就是乘目前全国上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之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市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除”就是把水上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除掉,防患于未然。
确保安全监管“三到位”
在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中,兴义市地方海事处坚持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务、两促进,按照“海事监管有作为、保障安全有作用、服务社会有效益”的基本要求,确保了兴义市辖区水域安全监管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在红椿、巴结、白云等港口码头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尽心尽力为行政相对人服务,做到办事有耐心,沟通用真心,交流用诚心,全心全意做好水上航运服务工作;二是责任到位,在与州海事部门及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兴义市地方海事处还与各海事所(水上搜救中心)、涉水乡镇(办)、船舶修造企业、船主等层层签订了安全监管绩效目标责任状,按照职责分工,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检查到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了海事处领导一岗双责和海事所“一日一巡查”、海事处“一旬一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综合协调,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