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应急力量建设,着力整合当前民兵应急救援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黔西南州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向社会化迈进,日前,兴义军分区向8各县市人武部印发了《关于协助消防部门认真做好民兵消防应急救援分队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0月15日之前在全州范围内招收100人入驻各县市消防站参与执勤备战。
这次招收100人进驻消防站工作,主要是采取各县市人武部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兴义市和兴仁县各20人,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各10人。推荐和应征人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民兵工作和消防事业,本人申请并填写《民兵消防应急队员政治审查表》。二是身体条件要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勤人员征集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7至20周岁的男性。在县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填写《民兵消防应急队员体格检查表》。
兴义军分区要求各县市人武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推荐工作,确实把身体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思想稳定、政治纯洁的应征青年列为推荐对象,优先征集民兵消防应急队员中体检和政审双合格的队员。其中,民兵消防应急队员的推荐由各县市人武部做好建档统计,招录后须经黔西南州消防支队统一培训后分配到各县市消防大队,编入民兵应急队伍,人员使用与管理由消防大队负责,并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其工资由消防大队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解决。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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