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工作成绩突出
亮点黔西南讯 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政府赋予行政职能,得到全市各乡镇办的大力支持,同时得到兴义市财政局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密切配合,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一是全面完成了补发2010、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户工作,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兑现,共兑现资金523.30万元。
二是全面完成了201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兴义市2012年度实施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6.98万亩,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补助资金847.00万元。按照“乡村造册,林业局审核,财政局拨款,信用社支付”方式,开展了资金兑现清册的造册,农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兑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两部分,一是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国家公益林,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到村集体帐户,除七舍镇马革闹村1409.3亩、革上村3237.8,国营林场2100亩按4.5元/亩标准兑现外,其它村按9.75元/亩的标准兑现,全市兑现到村集体帐户的资金共计184790.17元;二是国家级公益林属个人经营管理的,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通过“一折通”兑现到个人帐户,全市兑现到个人帐户的资金共计8285209.83元。
兴义市自2009年开始实施地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总面积26.02万亩,省级财政每年按照2.0元/亩标准下达资金,2009-2013年累计下达资金260.20万元。
三是全面完成了2009-2013年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地方公益林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地方公益林,将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到村集体帐户,全市兑现到村集体帐户的资金共计1723558.4元,地方公益林属个人经营管理的,将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通过“一折通”兑现到个人帐户,全市兑现到个人帐户的资金共计878441.6元。
四是完成了2013年公益林管护协议的签订工作。
组织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和义龙新区的郑屯、鲁屯、万屯、顶效完成了村级公益林管护协议的签订工作,全市共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份(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91份,地方公益林186份)。兴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将继续努力,为全市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李天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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