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六项措施推进森林防火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去冬今春以来,兴义市采取六项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市长、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村长分别是市级、乡级、村级的森林防火责任人。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乡镇、街道办与各村、社区层层签定责任状,乡镇、街道办领导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地点山头。
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兴义市森防办和各乡镇、街道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好值班日志和火情调度,实行日报告制度,在紧急情况下,实行时报制和随报制。
三是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火险高峰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因炼山造林计划内烧除都要报批,做到“五烧、五不烧”:(1)不开好防火线不用火;(2)防火人员不到现场不用火;(3)不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用火;(4)天干、风大不用火;(5)烧后无人看守不用火。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火灾案件的肇事者,严肃查处火灾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是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在森林防火期间,各乡镇(办)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严禁火种进入林区。加大防火巡查督查力度。对重点山头,重点火险高峰期做到死看死守。特别是对公墓区集中区域消除杂草,消除火灾隐患。特别加强了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五是管住重点人员、对痴、呆、傻、精神病等特殊群体,落实专人监护。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
建立义务扑火队和民兵应急分队,乡镇、街道办各组建有以职工、民兵、预备役为主的30人义务扑火队,各村成立相应的防护队伍、巡逻队伍、扑救队伍,遇有火情时及时出击。各乡镇、街道办分片领导和包村干部把有林的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同时组织有林地的农户开展联户联防、轮流看守等多种形势的防火工作。两个国营林场由林场职工60余人日夜巡护。市、乡两级分别组织扑火演练和森林灭火紧急避险等有关扑火知识学习。配齐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车辆、物资、通讯工具。全市共储备了二号扑火工具7000把,风力灭火机150台,分布在各乡镇(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储备有二号扑火工具2500把,风力灭火机47台,油锯6台,打火服80套,灭火弹720枚。通过州级检查验收,兴义市森林防火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绩突出,得到州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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