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取得实效。
以解决好基本民生问题作为根本点和出发点,为进一步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兴义市纪委监察局 “四个规范”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断完善相关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各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收取,每天存入财政分局指定的账户,由财政分局于每月25日前缴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市农业银行开设的收入专户,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得到了有效监管。
二是规范票据管理。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向各乡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发放《贵州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用收据》,乡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再发给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票据发放按照“限量发放、核旧领新、款随票走”原则办理。
三是规范参保人员信息管理。针对部分参保人员信息错误,无法领取养老金,各乡镇(街道办)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同时,市纪委监察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四是规范营业网点。增加农行在乡镇的poss营业网点,并延长各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和领取养老金。
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确保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安全,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龚元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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