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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教育局“多举措”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

2014年01月16日 12:50:40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张宏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黔西南州兴义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校历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的紧急通知》精神,从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校历,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

 
    严格执行校历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2014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严格按照校历规定妥善安排教学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普通高中阶段高一和高二年级于2014年1月11日开始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9年级于2014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高三年级于2014年1月25日开始放寒假。
 
    严控寒假期间作业量。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在寒假期间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年级每天的寒假作业应少于上课时间的作业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班主任要加强各学科教师布置寒假作业时的沟通协调,学校教务部门要对各年级、班级和科任教师布置寒假作业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避免机械性、重复性作业,杜绝搞题海战术占用学生休息时间。
 
    严禁提前开学。2014年春季学期各中小学开学时间为:9年级和高三年级2014年2月17日,高一、高二年级2014年2月24日,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2014年3月3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统一的时间,做好新学期报名注册工作,不得自行提前开学时间,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到学校上课或补课。
 
    严禁违规补课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不得组织学生在寒假期间集体到校上课或补课。
 
    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申请、学生自愿等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在学校上课或补课。
 
    公办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也不得要求或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补课。

    严保学生安全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趋势,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派出所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放寒假返乡途中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巡逻,防止学生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低速载货汽车和超员机动车。加强学校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车辆管理,坚决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放寒假途中不在道路上追逐嬉闹、不在危险路段逗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如遇持续低温、降雪、凝冻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阻塞、断水断电、不能保证学生在校正常生活学习等紧急情况,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提前放寒假,未完成的教学活动可移至下学期进行,且不得通过补课、提前开学等方式增加学生负担。对于因天气原因提前放假的学校,要主动与学生监护人对接,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严查补课行为
 
    寒假期间,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开展针对推迟放假、寒假集体补课、提前开学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和督查;要通过联合新闻媒体暗访、开设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大对补课行为的明查暗访力度。
 
    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若因违规补课、推迟放假、提前开学造成学生伤亡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张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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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教育局“多举措”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1月16日 12:50:40 | 张宏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黔西南州兴义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校历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的紧急通知》精神,从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校历,严禁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补课。

 
    严格执行校历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2014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严格按照校历规定妥善安排教学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普通高中阶段高一和高二年级于2014年1月11日开始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9年级于2014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高三年级于2014年1月25日开始放寒假。
 
    严控寒假期间作业量。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在寒假期间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年级每天的寒假作业应少于上课时间的作业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班主任要加强各学科教师布置寒假作业时的沟通协调,学校教务部门要对各年级、班级和科任教师布置寒假作业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避免机械性、重复性作业,杜绝搞题海战术占用学生休息时间。
 
    严禁提前开学。2014年春季学期各中小学开学时间为:9年级和高三年级2014年2月17日,高一、高二年级2014年2月24日,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2014年3月3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统一的时间,做好新学期报名注册工作,不得自行提前开学时间,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到学校上课或补课。
 
    严禁违规补课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不得组织学生在寒假期间集体到校上课或补课。
 
    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申请、学生自愿等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在学校上课或补课。
 
    公办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也不得要求或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补课。

    严保学生安全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趋势,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派出所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放寒假返乡途中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巡逻,防止学生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低速载货汽车和超员机动车。加强学校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车辆管理,坚决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放寒假途中不在道路上追逐嬉闹、不在危险路段逗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如遇持续低温、降雪、凝冻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阻塞、断水断电、不能保证学生在校正常生活学习等紧急情况,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提前放寒假,未完成的教学活动可移至下学期进行,且不得通过补课、提前开学等方式增加学生负担。对于因天气原因提前放假的学校,要主动与学生监护人对接,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严查补课行为
 
    寒假期间,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开展针对推迟放假、寒假集体补课、提前开学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和督查;要通过联合新闻媒体暗访、开设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大对补课行为的明查暗访力度。
 
    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若因违规补课、推迟放假、提前开学造成学生伤亡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张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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