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认真履行八项职责 扎实开展督导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认真履行八项职责,扎实开展督导工作。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部门共派出15个市委督导组。
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有八项:一是传达中央、省委、州委、市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三是深入实际,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全程参与,指导开好民主生活会;五是及时发现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形成长效机制;六是认真调研,总结和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七是加强沟通,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八是市委要求督导的其他事项。在工作中,对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要求不够的,将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将责其纠正;对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促其端正态度,重新进行。
在今年的1-2月份,15个督导组对全市各乡镇、单位部门进行了督促指导,帮助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草拟、动员会的召开等各项前期工作。(秦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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