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兴义市法院到红军村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缅怀先烈
参观红军长征长廊。
法官宣誓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领导干部和党员法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3月20日上午,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兴义市法院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法官共同走进威舍镇红军村,缅怀先烈、庄严宣誓,接受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红军村,位于兴义市威舍镇的猪场,因当年的红军曾在这里驻扎、战斗过而得名。1935年4月23日,毛泽东率领的中央军委纵队进入威舍镇猪场村境内,经过激战后进入云南,威舍成为中央红军在贵州的最后一站。在红军村的一次战斗中,贺子珍同志因掩护战友,光荣负伤,6名红军战士光荣牺牲。
全体法官怀着崇敬之情参观了贺子珍负伤地、红军洞、红军电台指挥部旧址、红军标语、红军长征文化长廊、 红军长征纪念碑,学习和传承革命先烈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展厅内,大家仔细地观看每一件展品,认真听取讲解员的介绍。通过一件件实物和馆藏资料,深切体会到革命战争年代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民族气概,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任何年代党只有依靠群众才能战胜一切困难。
最后,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宏带领法官们面向红军长征纪念碑庄严地举起右手,“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法官们用坚定的誓言向革命先烈表达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的承诺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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