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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盘江路小学组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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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为提高学校及广大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11月10日,兴义市盘江路小学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会议由该校校长冯丹主持,全校85名在职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学习活动中,冯校长对《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出详细的解读。并要求全体教师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要召开主题班会,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召开家长会或通过家长学校、短信等宣传途径,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条例》内容传达至每位同学及学生家长。
  会上,冯校长还强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职责,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各方面也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只有各方面都依照《条例》认真履行好职责和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该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法活动掀开了序幕,对促进该校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具有重大意义。(张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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