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近日,黔西南州兴义市黄草办中心校下发专门通知对宣教活动作出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办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办各学校要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大力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或宪法知识讲座。
三是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效。各学校要积极加强宪法学习,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建立活动档案。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和效果,将作为各地教育“六五”普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活动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关的评价考核体系;各级各学校要利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张 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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