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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乌沙镇四种举措宣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亮点黔西南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精神,依法做好我镇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兴义市乌沙镇教育系统采取四种举措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条例》。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由校长对《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各校相继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宣传。二是组织学校师生共同学习《条例》。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集合、班队活动等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条例》全文学习。三是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学校利用周末放学、家长会等家长集中的时机,向学生家长发放《条例》宣传资料4852份。四是周末在集市上向社会人员做宣传。乌沙镇教育辅导站于12月13日(乌沙赶集)组织10多名教师在乌沙集市设立宣传点,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使家长朋友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目的,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条例》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由教师现场宣读《条例》、讲解、介绍《条例》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440份。

本次宣传活动,紧扣《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主题,使广大教职工、家长增强了法制意识,进一步拉近了学校与家长的距离,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一位张姓家长感慨的说:“过去我们不懂法律规定,学生不管出现大小事故,就动不动找学校的麻烦,现在《条例》上说得清清楚楚,该是谁的责任就谁负,《条例》就像一盏寻路的明灯。”(晏家军 温绍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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