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让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落到实处
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和《贵州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兴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兴义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精心筹划,主动加强同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市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兴义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稳步推进。
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综合组、市直机关组、乡镇(街道办)组”组成的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工作由综合股、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牵头,负责税收优惠等政策清理工作布置、指导和汇总工作,督办和协调相关工作事项,承担“市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任务;市直机关组工作由经济发展股、社保股、行财股、农业股牵头,负责对口联系市直单位(业务有交叉的部门,由项目支出管理股室牵头)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的布置、指导、收集、审核等工作,牵头会同相关股室研究对市直单位出台的优惠政策提出清理(保留、废止)意见,汇总清理意见后报综合组;乡镇(街道办)组工作由基层财政管理局牵头,负责乡镇(街道办)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的布置、指导、收集、清理和审核汇总等工作,牵头会同相关股室研究对乡镇(街道办)出台的优惠政策提出清理(保留、废止)意见,汇总清理意见后按时报综合组。最后由综合股、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对以上牵头股室(局属单位)收集整理后提交的优惠政策清理意见及时进行审核、汇总、把关。
将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并要求:一是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清理工作,对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二是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兴义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并将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三是做好与相关单位工作衔接,及时跟踪了解相关的工作动态。四是加强对各小组各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加强指导,确保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稳步协调推进。(周宗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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