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荣获贵州省财政综合考核奖励2000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为调动各地加快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积极性,做好保民生、促发展、重绩效等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近日,贵州省财政厅按照《贵州省财政综合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对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2013年度税收收入、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比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较上年提高值、城乡居民收入、地方政府性责备风险五类指示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兴义市综合得分在88个县(市、区、特区)中排名第四,获奖励资金2000万元。( 周宗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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