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 实现城乡全覆盖
近年来,兴义市社保局坚持“全覆盖、优结构、促完善、保公平、强能力”的原则,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统领,以统筹城乡为主线,围绕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机制,实现社保城乡全覆盖。
随着全市社会保障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原有的社保经办模式开始渐显局限。因为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险种都有各自专属的经办机构,并且每个经办机构执行的参保登记流程有所不同,办理缴费手续也较为复杂,参保居民、参保单位办业务不但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并且社会保险待遇也存在差距,给参保者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90年12月,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整合成立的兴义市社会保险局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3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改革社会保险经办体制,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
所谓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通过数据中心和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和劳动保障部门与地税、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并由市级统一进行管理的模式。
实行“五险合一”后,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统一调剂使用。统一政策标准规范、调整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统一的征缴、支付和相互衔接政策,逐步实现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水平总体一致。
据2014年数据统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10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1%;医疗保险参保3510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8%;失业保险参保1710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00.58%; 工伤保险参保3442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 100.05%;生育保险参保26822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3.16% 。
为加快推进兴义市社会保障系统建设,规范社会保险工作流程,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依法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兴义市社保局坚持“全覆盖、优结构、促完善、保公平、强能力”的原则,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统领,以统筹城乡为主线,围绕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机制,实现社保城乡全覆盖。
下一步,兴义市社保局将继续完善“五险合一”征缴办法和险种配套社会保障政策,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加强经办机构内部建设,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监察和稽核执法力度。同时,网上受理系统也正在内部测试,最终目标是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都能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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