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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市低保年增1140元

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市低保年增1140元。7月中旬发放到低保户账户上。
为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关于农村低保“减量提标”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确保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保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利,2015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2015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和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发(2015)33号文件,文件明确了兴义市2015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2090元/年提高到264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400元/月提高到495元/月。2015年的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每个程序都程序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扎实准确,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7月中旬发放到低保户账户上。(刘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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