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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动物猴面鹰飞落居民楼 兴义市林业局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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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林业局人员将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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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林业局人员将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亮点黔西南讯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飞落一居民楼,兴义市林业局将其放归大自然。

5月7日中午12时,兴义市林业局在值森林防火班的工会副主席凌跃接到桔山大道一小区居民夏先生的电话,电话称他正在楼上喂鸽子,忽然空中落下一只老鹰。他估计是一只受伤的鹰,并将它捉住检查,发现这只鹰稀奇古怪,但并没受伤。他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很强,料定是国家保护动物,因此拨通了林业主管部门的电话。接到电话后,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超、工会副主席凌跃率值班干警驱车到该小区,接收这只奇怪的野生动物,经辨认该野生动物是一只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李超一行人将这只野生动物带上警车奔赴兴义市国营林场江岸分场林区,在兴义市国营林场江岸林场职工李玉兰、王宇晴的现场监督下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放归大自然。(李天亮 付黎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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