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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坪东街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向不合格党员“亮剑”

2015年05月19日 14:25:1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刁明军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纪律,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兴义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市组通〔2015〕48号)文件要求,兴义市坪东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实现全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总)支部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坪东街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坪东街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召开了党工委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和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会议。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统一了思想认识,营造的浓厚的社会氛围,坚持党员标准不降低,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不搞无限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做到恰当认定、严格处置。重点清查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性散漫,道德行为不端,不胜任现职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坚持原则,合理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慎重处置”的原则,处置不合格党员采取“拟定方案、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支部审定、调查核实、会议表决、宣布决定、教育帮助”的步骤进行,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做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
严格程序,区别对待。街道党工委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加强党组织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个突破口,通过对各党(总)支部党员综合评议情况全面审核,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等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进行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妥善处置。将处置和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帮教措施,使限期改正的党员尽快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
健全机制,落实帮教。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在于解决基层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街道党工委在处置基层不合格党员工作中,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通过组织限改党员学习班、结对帮带等活动,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使之在限期内转化为一名合格党员。同时,进一步做好被处置出党的同志的跟踪帮教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防止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就增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形成一个对立面。
今后,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各级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党员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刁明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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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坪东街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向不合格党员“亮剑”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5月19日 14:25:17 | 刁明军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纪律,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兴义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市组通〔2015〕48号)文件要求,兴义市坪东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实现全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营造氛围。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总)支部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坪东街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坪东街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召开了党工委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和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会议。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统一了思想认识,营造的浓厚的社会氛围,坚持党员标准不降低,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不搞无限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做到恰当认定、严格处置。重点清查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性散漫,道德行为不端,不胜任现职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坚持原则,合理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慎重处置”的原则,处置不合格党员采取“拟定方案、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支部审定、调查核实、会议表决、宣布决定、教育帮助”的步骤进行,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认定,做到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
严格程序,区别对待。街道党工委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加强党组织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个突破口,通过对各党(总)支部党员综合评议情况全面审核,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等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进行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妥善处置。将处置和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帮教措施,使限期改正的党员尽快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
健全机制,落实帮教。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在于解决基层党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街道党工委在处置基层不合格党员工作中,注重做好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通过组织限改党员学习班、结对帮带等活动,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使之在限期内转化为一名合格党员。同时,进一步做好被处置出党的同志的跟踪帮教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防止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就增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形成一个对立面。
今后,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各级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党员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刁明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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