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第四期)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第四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以下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1、柳廷才,男,汉族,1962年8月8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620808491X,住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十四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柳廷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左成云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5356.28元的义务。
2、兰兴礼,男,汉族,1975年9月2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509021618,住下五屯镇耳寨村二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兰兴礼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黔西南州大众摩托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4885元的义务。
3、李云昌,男,汉族,1963年2月10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6302103654,住兴义市威舍镇猪场村三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李云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刘安帮支付劳务款人民币4950元的义务。
4、钱洪国,男,汉族,1984年8月4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8408041219,住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新建村三组36号附1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钱洪国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肖信荣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0728元的义务。
5、卢家政,男,汉族,1977年7月19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707190850,住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坪东大道一巷9栋18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卢家政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冷胜珍赔偿损失人民币205914.42元的义务。
6、冉 飞,男,汉族,1996年3月10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9603104611,住兴义市郑屯镇绒窝村新店二凼组16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冉飞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吴发翠等人共同向娄忠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6676.08元的义务。
7、吴发翠,女,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109094623,住兴义市郑屯镇绒窝村新店二凼组16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吴发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冉飞等人共同向娄忠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6676.08元的义务。
8、王世品,男,汉族,1986年8月25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860825127X,住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龙塘村二组11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王世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李红情(又名李文凤)偿还借款人民币7525元的义务。
9、许付翠,女,汉族,1966年11月12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6611124627,住兴义市瑞金路20号银座A座1602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许付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赵各方给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40000元的义务。
10、朱纯金,男,汉族,1990年1月26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9001264933,住兴义市马岭镇互助村11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朱纯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贵州省三铃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22863元的义务。
11、杨定林,男,汉族,1991年10月20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9110204913,住兴义市马岭镇纳省村11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杨定林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李秀文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596.6元的义务。
12、齐顺林,男,汉族,1966年9月20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6609201910,住兴义市则戎乡干嘎村海子二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齐顺林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刘启会偿还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义务。
13、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1450567X,现住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1栋1单元24楼3号,法定代表人唐进,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2011219580310001X。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贵州智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刘其辉支付建设工程款人民币352530元的义务。
14、孔 彬,男,汉族,1980年10月10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8198010101319,住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滴水村二组16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孔彬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曾富银等人支付货款人民币128041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08元的义务。
15、罗来富,男,汉族,1974年11月5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411054972,住兴义市马岭镇红星村一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罗来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方友君偿还借款人民币70余万元的义务。
16、张金山,男,汉族,1960年9月17日生,河北省唐山市人,公民身份号码130302196009175436,住兴义市新世纪小区瑞丽楼1902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张金山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文志林偿还借款人民币305800元的义务。
17、郎武仁(又名朗杰),男,布依族,1976年1月21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7601213719,住万屯镇下坝村三组。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郎武仁(又名朗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夏元成偿还担保追偿款余款人民币10000元的义务。
18、李 静,男,汉族,1976年12月22日生,贵州省安龙县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8197612220871,住兴义市富康路。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李静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张金富支付货款人民币140275元及利息的义务。
19、左涌,男,汉族,1986年8月16日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公民身份号码452424198608160032。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左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朱媛共同向王嘉奎偿还借款人民币338715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40元,申请执行费5019元的义务。
20、朱媛,女,汉族,1988年2月8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8802080224,住兴义市市府北路40号附19号。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朱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左涌共同向王嘉奎偿还借款人民币338715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540元,申请执行费5019元的义务。
21、李晓阳,男,汉族,1977年7月1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30523197707018014。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李晓阳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刘永贤支付劳务费人民币75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978元,申请执行费1040元的义务。
22、李 奎,男,汉族,1989年4月6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8904067311。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李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罗斌支付租车款人民币28000元及利息,返还租赁车辆,承担案件受理费450元,申请执行费627元的义务。
23、何颜祥,男,汉族,1981年4月2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1198104022211。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何颜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张学梅共同向焦继美偿还借款人民币235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94元,申请执行费258元的义务。
24、张学梅,女,汉族,1985年4月25日生,贵州省册亨县人,公民身份号码522327198504250828。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张学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与何颜祥共同向焦继美偿还借款人民币235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94元,申请执行费258元的义务。
25、黔西南州丽都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710615X,法定代表人廖前平,男,汉族,1965年10月4日生,湖北省洪湖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6510040158。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黔西南州丽都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向罗勇支付劳务费人民币51353.5元,承担执行费670元的义务。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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