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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坪东选优配强“第一书记 ”助力村级经济发展

2015年06月22日 16:43:2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刁明军
亮点黔西南讯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
按照兴义市《关于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文件要求及部署,坪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创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办经济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准“领头雁”,增强凝聚力。农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街道在选拔机关党员过程中,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标准,为村(社区)选优配强了6名由州、市、街道下派的发展思路清,带富能力强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带头人队伍,切实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探索“新思路”,促进大发展。立足村情,在研究分析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知识优势、信息优势、所在单位优势,积极帮助选派村出点子,找路子,不断理清发展思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拓宽“致富路”,破解大难题。努力从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吃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农产品销售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进精准扶贫、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落到实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移风移俗,改善村容村貌,实施“红袖套”工程及和谐乡村创建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把握“新常态”,激发内动力。一是明确职责。规定“第一书记”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切实把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协调和督促各类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支持、资金帮扶、政策扶持、信息传递等方面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基层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做好村级班子矛盾排查化解,推动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二是严格管理。“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期间,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党工委直接管理,选派单位协助管理。要求“第一书记”要记好“民情日记”、建好“工作台账”,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对驻村工作期间无故脱岗、工作不力的,由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重新予以调整;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强化考核。“第一书记”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实、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任职期满,经考核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第一书记”,在干部提拔使用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刁明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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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坪东选优配强“第一书记 ”助力村级经济发展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6月22日 16:43:22 | 刁明军
亮点黔西南讯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
按照兴义市《关于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文件要求及部署,坪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创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办经济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准“领头雁”,增强凝聚力。农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街道在选拔机关党员过程中,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标准,为村(社区)选优配强了6名由州、市、街道下派的发展思路清,带富能力强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带头人队伍,切实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探索“新思路”,促进大发展。立足村情,在研究分析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知识优势、信息优势、所在单位优势,积极帮助选派村出点子,找路子,不断理清发展思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拓宽“致富路”,破解大难题。努力从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吃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农产品销售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进精准扶贫、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落到实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移风移俗,改善村容村貌,实施“红袖套”工程及和谐乡村创建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把握“新常态”,激发内动力。一是明确职责。规定“第一书记”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切实把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协调和督促各类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支持、资金帮扶、政策扶持、信息传递等方面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基层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做好村级班子矛盾排查化解,推动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二是严格管理。“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期间,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党工委直接管理,选派单位协助管理。要求“第一书记”要记好“民情日记”、建好“工作台账”,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对驻村工作期间无故脱岗、工作不力的,由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重新予以调整;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强化考核。“第一书记”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对工作不实、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任职期满,经考核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第一书记”,在干部提拔使用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刁明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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