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开展年度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了全面完成2015年度全市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兴义市林业局、兴义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2015年兴义市国家级公益林实施面86.9800万亩,每亩按照14.75元标准兑现,兑现金额为1282.96万元。地方实施面积26.0200万亩,每亩按照3.20元标准兑现,兑现金额83.26万元。兑现方式:国有公益林直接拨付到兴义市国营林场帐户;集体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集体帐户;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一折通”兑现到个人户。
据了解,各乡镇(街道)办含义龙新区的郑屯、鲁屯、万屯在内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清册上报工作,做到帐户、户主、补偿面积准确无误,确保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时兑现到农户。(李天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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