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园区办举行学习《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改法的认识、理解,8月3日,兴义市园区办举行学习《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包含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共八章内容。兴义市园区办领导就修订前后内容进行了对照讲解。一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诉讼参加人制度、证据制度、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完善判决形式等十个方面进行完善。二是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凸显了十大亮点,即受案范围扩大、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立案、可口头起诉、法院应当登记立案、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行政首长出庭制、可跨区域管辖、不执行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 市园区办主要负责人王才祥强调,全办(局)职工要加强新《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运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杨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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