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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起兴义市区开车禁止鸣笛 市林业局组织学习文件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迎接“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发展大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精神文明素质,优化城镇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推进全市“三创”工作深入开展,树立兴义良好的对外形象。兴义市出台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区驾驶车辆时带头执行禁鸣的通知》的文件。文件自2015年8月5日起执行。

8月3日,市林业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市林业局六楼大会议室传达文件精神,会议由兴义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国富主持。会上,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登猛传达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区驾驶车辆时带头执行禁鸣的通知。

根据文件要求,穆富国强调,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工作人员(含借调)驾驶私家车辆、全天24小时不得在建成区内鸣喇叭。如果违反禁鸣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纳入兴义市林业局干部召回管理的库存,又要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晏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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