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城区今日起不得鸣喇叭 违规将被处罚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迎接“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精神文明素质,优化城镇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推进兴义“三创”工作深入开展,树立兴义良好的对外形象,自今日(2015年8月5日)起,兴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区驾驶车辆时带头执行禁鸣。如果违反禁鸣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了解,禁鸣的具体内容分为7点。国家机关单位的车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驾驶的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全天24小时不得在建成区内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交通监理事故勘查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火警、救护、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时,不受本通知限制;机动车在建成区内违反禁鸣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机关的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违反本通知的,既要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罚责任人,又要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驾车违反本通知,既要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又要与年终个人考核挂钩;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违反本通知,需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运管部门同时给相应的管理公司挂黄牌,并由新闻单位进行曝光;市直各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办和客运、货运、公交、出租“四大”公司,既要管好公用车辆,又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驾车在城区出行时带头不按喇叭、不鸣笛。
(张思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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