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兴义

案发林地重装绿 涉案人员被轻处

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会同兴义市森林公安分局人员,再次到兴义市沧江乡实地查看常某、王某滥伐林木一案中二人补植复绿的苗木,一片葱绿,长势良好,存活率达到90%以上。

2012年5月,兴义市桔山办村民常某以6000元向沧江乡新寨村田坝组村民常某购买得树林一片。2014年10月,常某邀约王某一起,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将该片松木砍伐,后经林业技术人员实地测算,被砍伐的松木共219棵,计29.3343立方米。
2015年1月16日,该案移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对常某、王某进行讯问,二人表示认罪。检察官进一步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认罪、悔罪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内心深处,而是要付诸实际行动。二人向检察官书面保证将进行补植复绿,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认罪,并对补植复绿林木进行看护。2015年3月17日、5月19日,办案检察官同兴义市林业局工程技术人员,对沧江乡新寨村田坝组常某、王某滥伐林木后补植补造的苗木12.1亩进行检查,所植苗木(松树苗)长势良好,存活率高,补植复绿效果好。
鉴于常某、王某具有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情节,且对所砍伐林木已进行补植复绿,确有悔罪表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处理。通过办理一件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确实将环境资源破坏降到最低程度,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双赢。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