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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发改局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2015年09月24日 08:51:00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吴光兴

近日,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向全市各商贸零售企业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号召全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中秋、国庆佳节到来之际,该局将开展全面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向各商贸零售企业发出《价格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价格政策,经营商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目前进入一年一度的销售旺季,经营者不得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更不能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提醒告诫对经营者不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额度。

该局对大中型超市店面实行发函签收制,对其余中小超市店面以登报告知,该函登载《今日兴义》2015年9月17日综合版。告自各商贸零售企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目前收到函件并提出《价格诚信倡议书》的有黔西南州兴客降超市有限公司、贵州吉仁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2家公司,鉴定《价格诚信承诺书》的有兴义市顺邦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贵州大家康健药房连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80余个店面鉴定了《价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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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发改局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黔西南日报  | 2015年09月24日 08:51:00 | 吴光兴

近日,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向全市各商贸零售企业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号召全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中秋、国庆佳节到来之际,该局将开展全面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向各商贸零售企业发出《价格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价格政策,经营商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目前进入一年一度的销售旺季,经营者不得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更不能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提醒告诫对经营者不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额度。

该局对大中型超市店面实行发函签收制,对其余中小超市店面以登报告知,该函登载《今日兴义》2015年9月17日综合版。告自各商贸零售企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目前收到函件并提出《价格诚信倡议书》的有黔西南州兴客降超市有限公司、贵州吉仁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2家公司,鉴定《价格诚信承诺书》的有兴义市顺邦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贵州大家康健药房连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80余个店面鉴定了《价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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