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盘江路小学党支部组织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
兴义市盘江路小学党支部组织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
亮点黔西南讯 11月16日下午,兴义市盘江路小学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在职党员教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冯盛主持。
会上,冯盛首先从“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做了简要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应该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接着,他从纪律处分种类、措施和规则,“六大纪律”的违纪行为逐条剖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冯盛在会上向全体党员教师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熟悉内容。全体党员教师要牢记《准则》“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要求,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严格遵守。全体党员教师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缺点和问题。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实际,做到底线不触碰,红线不逾越;三是要自觉践行。全体党员教师要把学习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聚起来促进学校教育发展的正能量,争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争做教师队伍的排头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张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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