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启动地方电力解除代管体制
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
兴义启动地方电力解除代管体制
11月18日,贵州兴义地方电力解除代管体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暨签字仪式举行,这标志着兴义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启动电力体制改革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日前正式批复同意云南、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我省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试点内容主要有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四个大项。其中,售电侧改革方面,将先期选取贵安新区、兴义地方电力开展改革试点,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形成售电侧竞争市场。
在18日举行的签约仪式上,贵州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分别与兴义市政府签订兴义地方电力解除代管协议,与兴义市电力公司签订兴义地方电力并网协议。
出席启动仪式的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认为,“兴义地方电力企业将严格按照现任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组建发电公司、电网企业和配售电公司,鼓励多元主体进入配送电市场,开展市场化售电。兴义供电局与兴义地方电力企业在尊重历史、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并网协议,确保电网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这既开启了黔西南电力体制改革的新篇章,也是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试点,贵州将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体系,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形成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同时,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还将推动建立起更为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在张应伟看来,兴义地方电力的改革试点,将为全省电力体制改革探索经验,进而走出一条符合我省、符合黔西南州电力产业链健康有序发展的新路子。
“代管关系的解除是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积极作为的一种突破,是黔西南电力事业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一关系解除,兴义供电局和兴义地方电力在今后的发展中,必将因为竞争机制和市场法则焕发活力。兴义市完成作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目标任务,也将在推动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签约仪式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陈洪宛如是说。
陈洪宛同时认为,“并网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增强两网的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实现贵州电网和兴义地方电网的合作共赢。兴义市牢牢抓住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契机,大力促进电力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将对兴义市乃至全州工业经济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和刺激作用。”
启动仪式后,兴义市将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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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0年以来,兴义市一直是“一城两网”的供电格局,电力供应由贵州电网公司与兴义市地方电力公司共同承担。其中贵州电网公司主要向兴义市地方电网趸售电力,并通过兴义市城区分局对部分地区用户供电。兴义市地方电力主要由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顶效电力公司、兴义市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园区电网)、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负责管理。主要经营管理鲁布革电站留存电、地方上网小水电、自备火电和趸售贵州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电量,并负责兴义市境内河流与界河水能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电网建设与管理。
自2002年3月起,兴义市地方电网转由贵州电网公司“代管”。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代管”机制越来越制约地方电网和电源点的建设与管理,地方资源优势快捷地转化为经济优势,遭遇体制瓶颈。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正式出台,省委、省政府将兴义地方电力列为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单位,正式启动地方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释放更多活力,提供更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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