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木贾小学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行为‘八项规定’”
兴义市木贾小学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行为‘八项规定’”。
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要求,近日,兴义市木贾小学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行为‘八项规定’”。
为了把“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抓扎实,在全校学生中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11月23日至26日,木贾小学采用“学生行为‘八项规定’主题班会”、宣传栏宣传、全校师生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在全校师生集中学习活动中,主讲老师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内容进行了详细地宣读及剖析,要求全体学生要把该“八项规定”的内容牢记在心,从平时的学习、生活点滴做起,从我做起,要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尊敬老人、师长、父母,团结同学,学会感恩,勤奋上进的小学生。
此外,学校还要求各位教师将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内容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同时,在学校门口,教室等显眼位置张贴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内容加以宣传。
通过几天的宣传教育,孩子们纷纷表示“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对自身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是学习成长的正能量,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八项规定’”是文明小公民的具体表现。(晏红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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