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清水河镇连续两年群众安全感测评全市第一 全州前三
亮点黔西南讯 近段时间以来,偶有企业财物被盗,针对这个情况,镇党委、政府及时责成派出所组织镇巡防中队、8个行政村的治安巡逻队(每村30人,均配发有服装、手电等单警装备)在社会面上开展排查、蹲点、夜间治安巡逻等,最终成功锁定、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帮、吴某兴、吴某江、宋某彬盗窃团伙。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认盗窃兴义电厂、清水河电厂、黔桂水泥厂等多起电缆线的犯罪事实,案件也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这是清水河镇党委、政府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清水河镇党委、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发展环境的一个剪影。
清水河镇是兴义市北部沿铁经济重镇,也是贵州省新一轮的经济开发区。随着省、州、市大项目兴义火电厂、黔桂水泥厂、自备电厂、宜化销铵厂、光伏电站、泰龙铁合金厂、濮鑫园建材公司、兴义至清水河城市快速干道、盘兴高速公路等一大批企业、项目落户建设、投产(目前辖区企业40多个,2015年4月全省工业观摩会、2015年9月全省小城镇建设观摩会清水河均是观摩点。),大量人流物流不断涌入,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挑战。辖区形成了工业项目多、矛盾纠纷多、流动和暂住人口多、社会治安压力大且复杂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清水河镇党委、政府以“平安建设”为抓手,从治安防控、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入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的黔西南州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取得兴义市第一名,黔西南州第二名、第三名的好成绩。境内切实实现了平安、稳定,给辖区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建项目的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开展群防群治,构建和谐安定家园
清水河镇地处兴义市、盘县、普安县、兴仁县和云南省富源县五县市九乡镇结合部,治安形式复杂。尤其是兴义市城区实施了天网工程,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没有“下手”机会,纷纷将“战场”转移到城乡结合部(清水河为兴义市的城乡结合部)的情况,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个特殊情况,清水河镇党委、政府不断深化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筑牢治安第一道防线。一方面是对机关驻地和工业布局集中的“黔西组团、联丰组团、品甸组团”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构建以派出所干警为骨干,30人的巡防中队为主要力量的全天候、全方位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络。另一方面是筹资10余万元组建了8个由村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为队长的村级治安巡逻队(每村30人,均由政府配发服装、手电等单警装备。),和78个600余人的义务护村护寨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守护。同时为充分调动镇巡防中队、村级治安巡逻队的积极性,镇党委、政府还制定了《清水河镇巡防中队奖惩办法》、《清水河镇村级治安巡逻队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在开展治安巡逻中,有抓获、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均给予奖励。如2015年8月12日晚,新丰村治安巡逻队在开展夜间巡逻时,先后两次控制了正在偷狗的犯罪嫌疑人夏某、周某,正在盗劫盘南洗煤厂发电机、电缆等的犯罪嫌疑人贾某、吴某等4人,作案摩托车一辆、面包车一辆,并移交公安机关。后镇党委、政府按奖励办法给予了新丰村治安巡逻队1000元的奖励。这样有力促进了巡查、防范措施的落实,也使群防群治力量得到充分整合和发挥,切实预防和减少了盗窃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2015年年初以来,清水河镇辖区8个行政村的治安巡逻队、镇巡防中队在开展治安巡逻时,共盘查发现、制止、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人,摩托车5辆、面包车3辆。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氛围
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氛围,清水河镇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机制,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一方面是实行品甸和泥溪场天常态化集中法制宣传。以政法委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党政办、文化、妇联、安监站等相关单位通过悬挂布标、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影响力;二是法制宣传进校园,通过学生的义务宣传桥梁作用,在自身学法、守法的同时,带动父母、寨邻、亲戚学法与守法;三是到辖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让企业履行好治保责任,也让员工遵纪守法;四是将《治安处罚法》、《刑法》、《禁毒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常识,制作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提纲”,张贴到全镇辖区内的7000余户农户家中,让群众在家中就可学法;五是将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范、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图片做成喷绘张贴到沿路、沿街,或做成固定宣传墙,让违法犯罪分子知道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知道没有机会而“收手”。六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群众会的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党的惠农政策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对党感恩,争做知法、守法公民。
据统计,2015年年初以来,场天共计集中宣传100余次,进校园集中上法制课20余次,进企业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张(册),投入宣传经费30余万元。
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要营造平安和谐环境,确保社会稳定,一方面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素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这样才能做到遵纪守法、平安稳定。另一方面是要有一支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队伍,能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不使矛盾激化,不让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真正做到邻里和睦、和谐发展。
在这方面,清水河镇创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形成人人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格局。一方面是成立了以法庭、司法所、综治办、国土所、林业站、群众工作站等单位为班底的“群众工作中心”,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是组建了20个治保会和20支共计200余人的调解委员会(其中村级8个,镇级1个,企业11个),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同时采取党政领导挂点、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片的方式进行责任分割。并制定了《清水河镇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办法规定,村级调解委员会每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按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分别给予200元、400元、600元不等的奖励,同时还另行奖励参与调解的 “五老人员”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老同志,这样就形成了人人参与调解的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一个是采取党政领导和征地协调人员包保所负责的企业和项目制度,谁负责的征地协调服务企业、项目,一并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因矛盾化解不到位,导致堵工、扯皮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2015年2月,家住清水河镇新丰村索土组的村民陈某,在盘兴高速公路征地时将同组村民石某(系陈某外侄子)的土地量了1亩多,并领取了土地补偿款32800元。石某年底从外地打工回来后,知道他舅舅陈某将他的土地补偿款领走后,上门去找陈某要钱,但陈某说原两人做生意过程中石某差有他的钱,要石某把以前的帐算好,扣除应该还他的钱后才结算给石某。但石某认为以前的帐已了清,没有欠陈某的钱。一时间舅侄双方剑拔弩张,闹得不可开交。
新丰村“两委”获悉这个情况后,为不使舅侄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恶化,支部书记李光明、治保主任田凯等村组干部积极介入,一方面是调查真实情况,另一方面是做思想疏导。当通过调查得知石某原与陈某做生意时,确实欠有陈某的钱,但没有陈某说的那么多,而且当时的情况特殊,有些帐如果较真的话永远无法算清楚。了解到这些真实情况后,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先后几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因双方对以前的帐务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协议。
2015年4月,新丰村“两委”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到双方家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陈某明白,虽然石某欠有他的钱,但他以石某同意为由(实则石某不知情)擅自冒领石某的土地补偿款是不对的,应该全额退还石某的土地补偿款,至于石某欠他的钱,可以走司法渠道解决。同时让石某明白,欠债就有偿还义务,虽然当年的情况特殊,但双方系舅侄,可以坐下来沟通、协商解决。并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是当年共同做生意的经济纠纷,由石某支付陈某4600元。二是陈某从领取石某的土地补偿款32800元中扣除4600元后,退还石某28200元。三是双方不因以前做生意的经济纠纷和此次土地补偿款纠纷再生事端,谁生事谁负责。
还有,2015年元月,清水河镇联丰村九组村民陈某,因他家位于扁山脚(小地名)的1.4亩土地被“兴清城市快速干道”征用,但联丰村五组(另一个自然村寨)村民说该土地是五组集体的荒山,陈某非法开恳他们的荒山,土地补偿款应该由五组村民受益。为此陈某与罗某、喻某等为代表的五组村民引发纠纷,五组部分情绪激动的村民甚至扬言要殴打陈某,而陈某一家也找到负责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要求政府将该土地的权属判定为他家所有。后通过负责该段协调服务的相关党政领导和“兴清城市快速干道”征地服务组、联丰村“两委”等单位人员的共同努力,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争议的1.4亩土地,其中0.7亩为陈某承包地,土地补偿款由陈某全部受益,另0.7亩土地为争议地;二是由陈某返还五组0.7亩荒山的原值3000元(本为3920元,但五组村民自愿少要920元);建设工程得以顺利施工。
截止2015年底,全镇共调解涉及兴义至清水河快速干道、盘兴高速公路、自备电厂、木浪河水库扩容等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达1000多起。
这些群体性纠纷、历史遗留问题、邻里矛盾、工程施工问题的化解,极大地营造了和谐因素,极大地抑制了不和谐因素。实现了无集体性上访,无有影响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2014年财政收入为3.634亿元。2015年1月至11月为3亿元),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大幅度上升(自2015年元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刑事案件立案77起;立治安案件86起,查结86起。)。在辖区企业多、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多、人流物流多,治安形势复杂的情况下,真正实现了社会安定、群众认可、平安和谐。
(陈华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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