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兴义市清水河镇成功调解一起工伤纠纷,为营造和谐的盘兴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奠定了基础。
今年10月13日,家住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炉房乡炉房村的邵某,在盘兴高速公路钢筋加工房加工钢筋的过程中,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不慎被机械绞骨折。用人单位(盘兴公司四标段)相关人员及时将其送至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医治,共住院治疗17天,用去医疗费17000余元。邵某出院后,多次找到盘兴公司四标段相关负责人,要求赔偿伤残费、误工费等费用,但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未达成协议。邵某便邀约家属七八人到工地堵工,要求施工方按他们的要求给予赔偿。
清水河镇党委、政府获悉此情况后,考虑到盘兴高速公路工期紧、任务重,不能因为这些问题处理不好而误了工程进度。于是责成镇法委负责人、值班党政领导、派出所等单位及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邵某明白,因工致残,要求给付伤残费等是正当的维权,但采取堵工的方式维权却是违法的。让施工方知道,职工因工受伤、致残依法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等。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后,12月14日,该镇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一是邵某的治疗费17000余元由施工方支付(已支付);二是由施工方、业主方配合,到伤残鉴定部门就邵某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三是由施工方先垫付10000元给邵某作为生活费、交通费等,待邵某的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依法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构成伤残的话)、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四是邵某及其家属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干扰公路建设。至此,这起工伤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