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兴义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工作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制度。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工作方案》,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细化步骤措施,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有序推进。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客运、货运企业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会,传达学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向兴义市车辆维修二类以上维修企业(送检企业)发布淘汰黄标车的相关政策,在检测站受理窗口发放宣传单。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横幅标语、客运车站和出租车、公交车电子显示屏、车载视频等载体,大力宣传黄标车和老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政策措施,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动员和引导单位部门、相关企业、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和配合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和主动淘汰黄标车的行动自觉。
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与环保、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各项工作。全面核查营运黄标车基础数据,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黄标车基本情况,开展兴义市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情况摸底排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黄标车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信息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明细台账。对登记车辆进行梳理分类,要求企业对照登记情况交回本企业涉及的黄标车和老旧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由市道路运输局统一注销,逾期不交的车辆在媒体上进行公告注销。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不予通过二级维护送检,严格控制技术评定和二级维护检测数据审核;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监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一律不予二级维护检测。
截至目前,兴义市有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企业77户,黄标车2356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辆、货车2327辆、驾校教练车28辆,已注销45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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