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区展开了查处涉酒驾驶的专项行动。
当天晚上共查获涉嫌饮酒后及醉酒驾驶人员6人。
当晚,涉嫌醉酒驾驶的四人被送医院抽取血样,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以固定证据。
亮点黔西南讯 除夕前夜的2月6日20时,根据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区展开了查处涉酒驾驶的专项行动,当天晚上共查获涉嫌饮酒后及醉酒驾驶人员6人。
在辞旧迎新之际,民众走亲访友及各种聚会增多,也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易发、高发期。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春运期间的工作要求,按照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于2月6日20时调集大队全体人员,在兴义市区金城路口、蓝天花园、东风路、盘江路、文化路设置五个检查点,在派出所和其他警种的配合下,开展查处涉嫌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21时10分贵EXXXXX号小型汽车驾驶人王某某被清水河中队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4毫克,属醉酒驾驶;21时18分,贵EXXXXX号小型汽车驾驶人宋某,被威舍中队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32毫克,属醉酒驾驶;在文化路城区一中队检查点,21时10分,贵EXXXXX号小型汽车驾驶人胡某某被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3毫克,属饮酒驾驶;在金城信号灯处城区二中队检查点,20时13分,贵EXXXXX小型汽车驾驶人李某被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41毫克,属醉酒驾驶;21时43分,贵EXXXXX小型汽车驾驶人查某某被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21时58分,贵EXXXXX号小型汽车驾驶人邹某某被查获,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0毫克,属饮酒驾驶。当晚,涉嫌醉酒驾驶的四人被送医院抽取血样,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以固定证据。
在为时近3个小时专项整治行动中,州支队及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副支队长郑欲晓及其他支队领导,市大队长马开志亲临各点检查、督促、指导开展工作。支队机关,各辖区派出所也派人参加整治行动,当天晚上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查700余人次,查获涉嫌醉酒驾驶4人,饮酒驾驶2人。
目前,该6起涉嫌酒后及醉酒驾驶案进入案件办理程序,危险驾驶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查处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交警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任何时候都只有进行时,请大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柴方平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