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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六个“强化”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02月23日 10:46:2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杰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兴义市六个“强化”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一方面,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四大家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流动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年初由市政府分别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对人口主体指标实行季度和年度检查、考核评估。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人口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工作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三按月”效绩管理,结合全市实际,分别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办证对象、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催办证对象、流出对象以及流入对象的随访工作纳入个案考核,兑现奖惩。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市直相关综治部门、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公室,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全市共有流动人口专(兼)职人员232人,并在本市辖区2个工业园区及下辖企业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有流动人口兼职人员13名,配合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强化房东和用工单位登记报告制度。为促进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兴义市实行“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辖区谁清理”的管理机制。村(社区)与房东或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房东和用工单位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其责任。流入人口在入住三天内房东或用工单位向村(社区)报告,一周内村(社区)入户采集流入人口信息并及时上报计生办,计生办及时录入PIS系统,建立流动人口档案。2015年全市共核实登记录入流动人口213063人,全市共有流入人口58006人,已婚育龄妇女12307人,占流入人口21.21%,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16388人,占流入人28.25%。其中,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本市流动的7032人,占流入人口的12.12%。州内各县流入4277人,占流入人口的7.37%。州外省内流入1525人,占流入人口的2.62%。省外流入的3554人,占流入人口的6.13%。全市共有流出人口155057人,已婚育龄妇女36776人,占流出人口的23.72%,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46519人,占流出人口的30.00%,其中本市流动的19326人,占流出人口的12.46%,流出市外州内的1650人,占流出人口的1.06%,流出州外省内的1821人,占流出人口的1.17%,流出省外的23669人,占流出人口的15.26%。本年度流动人口出生271人,政策内一孩131人,政策外一孩3人,政策内二孩119人,政策外二孩16人,政策内多孩1人,政策外多孩1人,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6%。落实避孕节育措施908例,上环451例,结扎457例(其中二女结扎50例);完成流入人口妇检13312人次。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两地协作”工作。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服务均等、资源共享、优质服务、统一管理新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充分发挥两地政府在推动人口有序和合理流动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与周边14个县(市、区、试验区)签订了“两地协作协议”书。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通报、办证、验证等工作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在协作服务和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把流动人口纳入与常住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在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3个(巩固2个,新建1个),使流动人口“两地协作”工作得到了正常开展。2015年全市累计应办理流出人口《婚育证明》46519人,已办46514人(其中今年内网上办理婚育证23本),办证率达99.99%;累计应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16388人,已查验16381人,验证率99.96%。

强化便民维权措施。利用网站公布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计生办便民维权电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联系人电话及电子信箱及国家规定对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基本的免费服务项目。免费为流动人口发放避孕药具、妇检、技术服务、办证、生殖健康和相关政策咨询,及时解答和处理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恶性案件发生。

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督促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重点是两类接收及三类反馈信息。按照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规范,要求每个工作日都登录信息平台,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协查、反馈、接收工作,确保了“五类重要信息”的反馈或接收率均达100%,促进了地区间流动人口的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难的问题。(李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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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六个“强化”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亮点黔西南 | 2016年02月23日 10:46:24 | 李杰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兴义市六个“强化”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一方面,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四大家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流动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年初由市政府分别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对人口主体指标实行季度和年度检查、考核评估。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人口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工作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三按月”效绩管理,结合全市实际,分别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办证对象、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催办证对象、流出对象以及流入对象的随访工作纳入个案考核,兑现奖惩。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市直相关综治部门、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公室,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全市共有流动人口专(兼)职人员232人,并在本市辖区2个工业园区及下辖企业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有流动人口兼职人员13名,配合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强化房东和用工单位登记报告制度。为促进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兴义市实行“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辖区谁清理”的管理机制。村(社区)与房东或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房东和用工单位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其责任。流入人口在入住三天内房东或用工单位向村(社区)报告,一周内村(社区)入户采集流入人口信息并及时上报计生办,计生办及时录入PIS系统,建立流动人口档案。2015年全市共核实登记录入流动人口213063人,全市共有流入人口58006人,已婚育龄妇女12307人,占流入人口21.21%,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16388人,占流入人28.25%。其中,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本市流动的7032人,占流入人口的12.12%。州内各县流入4277人,占流入人口的7.37%。州外省内流入1525人,占流入人口的2.62%。省外流入的3554人,占流入人口的6.13%。全市共有流出人口155057人,已婚育龄妇女36776人,占流出人口的23.72%,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46519人,占流出人口的30.00%,其中本市流动的19326人,占流出人口的12.46%,流出市外州内的1650人,占流出人口的1.06%,流出州外省内的1821人,占流出人口的1.17%,流出省外的23669人,占流出人口的15.26%。本年度流动人口出生271人,政策内一孩131人,政策外一孩3人,政策内二孩119人,政策外二孩16人,政策内多孩1人,政策外多孩1人,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6%。落实避孕节育措施908例,上环451例,结扎457例(其中二女结扎50例);完成流入人口妇检13312人次。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两地协作”工作。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服务均等、资源共享、优质服务、统一管理新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充分发挥两地政府在推动人口有序和合理流动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与周边14个县(市、区、试验区)签订了“两地协作协议”书。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通报、办证、验证等工作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在协作服务和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把流动人口纳入与常住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在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3个(巩固2个,新建1个),使流动人口“两地协作”工作得到了正常开展。2015年全市累计应办理流出人口《婚育证明》46519人,已办46514人(其中今年内网上办理婚育证23本),办证率达99.99%;累计应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16388人,已查验16381人,验证率99.96%。

强化便民维权措施。利用网站公布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计生办便民维权电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联系人电话及电子信箱及国家规定对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基本的免费服务项目。免费为流动人口发放避孕药具、妇检、技术服务、办证、生殖健康和相关政策咨询,及时解答和处理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恶性案件发生。

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督促乡镇(街道)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重点是两类接收及三类反馈信息。按照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规范,要求每个工作日都登录信息平台,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协查、反馈、接收工作,确保了“五类重要信息”的反馈或接收率均达100%,促进了地区间流动人口的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难的问题。(李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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