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一八旬老太怪儿“不赡养”想状告儿子
2016年03月11日 10:04:51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 祝庆庆
“起诉大儿子,含辛茹苦养大,却未尽赡养义务。”2015年年底,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申请法律援助,准备状告自己的大儿子。近日,记者随兴义市司法局、木贾街道办工作人员来到老人家中,经过调解,化解了这份矛盾。
八旬老人欲状告儿子
老太名叫熊某,1935年出生,今年已81岁高龄。但是与大儿子之间的矛盾,一直压在老人的心中。
老太的大儿子晏某,今年也已经60岁了。他说,虽然和母亲关系不好,但万万没想到母亲真想状告自己。
在起诉状中,老人诉说了自己从小含辛茹苦抚养儿子的艰苦,但现在由于孩子的不赡养,导致自己生活无着落。
晏某却认为,自己1988年就已与老人分家,结婚时老人没有为自己负担,现在自己确实也很少管老人。“也不是我不赡养老人,她的脾气不太好,说不来话。”
多方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日前,记者随兴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木贾街道办政法委书记以及负责本次援助的兴义市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智杰一同来到老人家。
老人住在一间破瓦房内,房中四处破破烂烂,到处都堆着从山上捡来的树枝。
经介绍,老人一共嫁过两任丈夫,养育了5名子女,与第一任丈夫生下大儿子晏某后,丈夫就病逝了。随后,老人改嫁,生下了二儿子王某及三位女儿。
多年来,因二儿子种植家中的大部分土地,就负责赡养老人,但是近几年来,母子关系不好,所以相互之间也就变成偶尔管管的状态。
听完双方的诉说后,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最终决定,王某每月为熊老太提供20斤大米和300元零用钱,每年的医保则由晏某负责缴纳。如果老人生病入院,除去医保报销的费用,剩下的由两兄弟平均承担。
工作人员读完调解书后,五个子女都表示同意,老人也感慨:“同意了,同意了,我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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