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中:签订责任状 落实“一岗双责”
2016年03月23日 08:33:10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为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根据黔西南州教育局与学校签订的《黔西南州教育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6年3月14日,兴义一中召开行政会议,黄利君校长代表学校与各处室领导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各处室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教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有效防控;支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等。学校将于2016年11月初,对各处室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处室评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签字仪式结束后,黄利君校长强调,“一岗双责”是指我们既要搞好业务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体现了“抓早抓小,有病就治”的要求,可以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向严重问题蔓延和升级。各处室一定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责任书各项要求,为全面完成学校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纪律保障。(州第八纪工委)
相关信息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