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通缉令】男子撞伤行人逃逸 大家帮忙揪出他
2016年07月06日 08:17:57来源:兴义交警 作者:
2016年06月24日16时44分许,嫌疑人驾驶无号牌红色弯梁二轮摩托车在兴义市富兴路林兴网吧旁,将横过道路的行人于某撞到,并驾驶无号牌红色弯梁二轮摩托车往兴义市兴达市场方向逃逸,于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伤。
事故发生时,嫌疑人将其撞倒后扬长而去,既没有下车查看于某的情况,也没有打电话报警,情节极其恶劣,致伤者生命于不顾。
经查,下图中驾驶无号牌红色弯梁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让 我 们 仔 细 看 清 楚
如果有该肇事驾驶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与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联系。提供线索属实且能信息帮助公安机关破案者奖励人民币叁仟元,并为其保密。
在此,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敦促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0859-3223211
刘警官:18085916696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7月5日
【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者
通常情况下,由于交通事故的突发,肇事者会产生强烈的心理刺激,表现出顾此失彼等各种反常行为,因害怕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在恐慌中驾车迅速逃离现场,有的甚至再在逃逸过程中继而发生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然而逃逸只能加重肇事者的罪行,甚至原本只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会升级为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一定要积极抢救伤者并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民警过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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