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兴义市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省级验收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省财政厅农发评审中心副主任陈韧为组长和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卢磊、张建、刘山禾为成员的省级验收组,在黔西南州财政局刘建津副局长、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仼黄宏彦、兴义市财政局何平方副局长的陪同下,对该市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7个项目进行省级验收。
7个项目(土地治理项目3个,总投资407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具体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在我市白碗窑镇完成酒用红高粱示范种植项目4000亩; 3.在我市南盘江镇完成糯玉米甘蔗套作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1000亩。产业化经营项目4个,总投资2,456.2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33万元,企业自筹1,623.24万元。具体为: 1.兴义市“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2.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兴义市0.05万亩水果(车厘子、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3.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兴义市年产180万公斤网箱养鱼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4.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兴义市0.03万亩蔬菜种植基地新建项目。
验收组分内业外业两个组,内业组采取“听、查、看、访、议”的验收方法,对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和农发专帐审查,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区技术干部、现场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局的情况汇报,检查了各竣工资料、图片,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到位、拨付、自筹资金的完成情况及会计资料进行了审查与核实;外业组对照工程项目设计和竣工图纸到现场查看,走访、询问项目区群众及工程技术人员,核实了各单项工程的数量及质量指标、效益测算等,据此确定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
兴义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省州财政的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计划任务,项目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所有建成项目经2016年洪水检验,未发生质量问题并能发挥项目的正常作用。2016年10月,经省级验收组实地验收,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验收标准,同意通过省级验收并评定为6个良好工程和1个合格工程。
下一步,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的后续完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认真搞好项目的移交并制定可操作的管护办法,加强工程项目的维护和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最大效益。
(张荣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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