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温情执法感化“老赖”称法官像朋友令其感动
亮点黔西南讯 “案结事好的愉悦和成就感可以带走所有辛苦……”兴义市法院执行局干警深有感触。近日,老赖刘某主动来到兴义市法院执行局,主动赔偿了申请执行人阮某为其提供劳动受伤医疗费、残疾赔偿金1.6万元,并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农民工阮某为家住兴义市鲁屯镇的刘某提供劳动时不慎受伤,刘某一直以阮某受伤是他自己不小心所致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阮某遂将刘某告上法庭。兴义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赔偿阮某为其提供劳动受伤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338.34元。判决生效后,阮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刘某以判决书未明确其责任、判决不合理等为由百般抵赖,拒不执行。
兴义市法院在集中开展“夜鹰”执行专项行动中,凌晨1时许,执行干警直奔老赖所在地,将熟睡中的刘某带回法院,法官多次说明利害关系无效后,决定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日。在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刘某患病在身,司法拘留对其身体不利,鉴于其身体的特殊情况,法院决定暂时解除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并连夜驱车将其送回家中。一路上执行干警与刘某拉家常,了解他的病情和家庭情况,并再三叮嘱刘某要多注意身体,及时到医院就诊,并祝其早日康复。
经对案情的认真分析,执行干警认为此案有和解的可能。执行干警多次与案件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1.6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赔偿的钱虽然我能够勉强付清,但是我身体有病,就一直想抵赖,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愿意履行判决。因为你们帮我出点子,解决问题让我很感动。”刘某被执行干警的温情执法所感化。第三天,刘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1.6万元。
“双方当事人都是普通群众,‘老赖’虽然可恨,但也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被执行人虽然脾气倔,但我们真心实意做工作,他也看在眼里……”执行干警如是说。
法律无情人有情,此案的成功执结,充分体现了法乃是公正善良之艺术,法律本身就是善良道德和社会正义的体现。
(漆启玉 李兴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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