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高速用地种蔬菜 兴义路政及时制止
2月13日下午,兴义路政执法大队巡查时,在汕昆高速公路K1595+500下行(云南往兴义方向)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发现一位老人手持镰刀正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除草。
护送老人离开。
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有效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兴义路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旨在将存在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执法阻力、提高执法效率。2月13日下午,兴义路政执法大队巡查时,在汕昆高速公路K1595+500下行(云南往兴义方向)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发现一位老人手持镰刀正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除草,见此情况,路政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了解。
劝离老人。
老人离开。
经了解得知,该位老人为附近村民,年近八旬,见自家门前空着这么一块地便想着在此种点蔬菜,于是便穿过铁丝网种植作物。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28条第4项之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该行为已违反了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而且存在安全问题,为了有效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及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路政人员及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由于老人安全意识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老人对路政人员的执法行为表示很不理解,拒绝离开。在经过路政执法人员耐心地对老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进行宣传教育,从本质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后,老人终于同意离开。
(张谦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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