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每年3至4月,正值春耕季节,露天随意焚烧秸秆、焚烧堆肥和燃烧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且呈蔓延趋势,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较大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兴义市坪东街道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协调联动,重拳出击整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
及时动员,加强宣传。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坪东街道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办属各部门按照“大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禁燃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进村入户把焚烧秸秆的危害和转化利用途径告知群众,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重点管控,定点包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包保领导,具体责任人,落实包保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现象,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的要求和“街道实施、村(居)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焚机制,建立街道、村(居)、组、户”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好街道、村(居)和村民组主体作用,做到网格管理边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户,实行“区块制” 网格化点对点管理,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强露天随意焚烧秸秆更管理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内容,街道将此项工作列入村(社区)、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凡被卫星遥感监控到出现焚烧火点的,对涉及的村(社区)、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村(社区)、部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并按《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共处罚5起随意焚烧垃圾秸秆行为,1起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劝阻焚烧秸秆行为20余起。
(赵文芳 刁明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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